新疆金沟河防洪骨干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
新疆金沟河防洪骨干工程勘察设计 |
||||||
建设单位 |
************管理中心 |
||||||
中标工程范围 |
包括新疆金沟河防洪骨干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和相关成果,以及可研、初设批复所需专题报告的编制:协助发包人(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对各类专项(专题)报告的审查和批复等其他配套服务;设计成果需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现场设计服务,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解决)的问题,参与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及本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备注:投标报价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算基数。) |
||||||
第一名 |
单位名称 |
塔******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6.0000% |
|||||
大写 |
费率报价无大写金额 |
||||||
投标工期 |
56 |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满足国标合格条件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永伟 |
注册级别 |
职称: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086515 |
||
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
朱家军、陈晓佳、马小甜、李亚斐、程琦、李旭光、陈海、郭坚强、潘忠霞、张培勇、涂欢、马朝旭、王思远、孟昭辰 |
||||||
业绩公示 |
单位业绩:1、乌苏市G217国道与S101省道交汇处(骆驼脖子******服务中心防洪工程实施方案;2、沙湾市“十四五”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勘察(测)设计;3、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古尔图河古尔图镇农业七队至农业四队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4、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库甫河多拉特乡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5、沙吉海煤矿一井田西翼喀尔勒克河防洪改道工程;6、塔城地区托里县庙尔沟镇山洪沟治理工程;7、托里县喀甫其克山洪沟治理工程。 |
||||||
第二名 |
单位名称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5.9400% |
|||||
大写 |
费率报价无大写金额 |
||||||
投标工期 |
56 |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满足国标合格条件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大海 |
注册级别 |
职称: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03031X |
||
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
阿力木江·赛依提、蒲永龙、邢喜梅、权歌、龚节卫 |
||||||
业绩公示 |
单位业绩:1、开都河巴州博湖县查干诺尔乡防洪工程西支左19+445~21+445)勘察(测)设计;2、巴州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吉格代沟(二期)防洪工程设计;3、库尔勒市塔什店8号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测)设计。 |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6.3100% |
|||||
大写 |
费率报价无大写金额 |
||||||
投标工期 |
56 |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满足国标合格条件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建军 |
注册级别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 |
注册证书编号 |
************5 |
||
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
申慧、王芬、庞正辉、胡敏、张艳敏、常春霞、肖常春、王庆博、王洪君、万莉军、马英子、范海东 |
||||||
业绩公示 |
单位业绩:1、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和田县朗如乡大红柳滩防洪项目 (一期);2、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大喀拉苏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 |
||||||
公示开始时间:2024-01-06 |
公示结束时间:2024-01-08 |
||||||
提出异议的渠道 |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监督部门提出。 |
||||||
提出异议的方式 |
由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监督部门提出 |
||||||
监督部门 |
******水利局 |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
****** |
||||||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
|||||||
监督人员 年 月 日 |
|||||||
说明:一式四份,招标办一份,交易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招标代理一份 |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